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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六十五章:我要打十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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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来了美稷就要打仗,这是无可厚非的。但让吕晨没有想到的是,第一晚夜宿城外的时候居然没人来骚扰,第二天一大早对方倒是来了,但只来了三千人,这让吕晨很不满意,在他看来刘去卑很没有诚意。

    吕晨是叼着一个烤糊的黄面馍馍,在吕展歉疚地表情中跨上玄龙逐云兽的,这一刻,吕晨无比怀念留在雁门的石头,那家伙烤馍馍的造诣极高。小罗这些天从来没有被骑,作为战马当然不会被用来代步,这是千里驹的特别待遇。所以,玄龙逐云兽很亢奋,迎着太阳一溜烟就冲了出去。

    吕晨昨晚从东北而来,却绕到美稷西北方扎营,也是有精确考量的。

    吕晨身后的一百破虏军瞬间被甩得老远,生怕吕晨一不留神冲进敌阵里去了,立刻拍马急追。倒不是大家担心吕晨的安危,毕竟破虏军士兵跟吕晨久了,知道吕晨的箭术虽然很雅蠛蝶,但武力值那是没的说。说句不好听的,吕布都没吕晨这么丧心病狂,毕竟,正常人跟神经病还是有差距的,只要吕晨打疯了,那绝对是遇神杀神。他们只是担心吕晨一个人把三千敌人打跑了,他们捞不到功劳。

    是的,就是这么狂妄!

    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一百对三千会不会把底裤输掉,因为,三国时代的人基本不穿底裤……好吧,真实原因是,他们都知道这根本就不是一场战争,而是一场彻彻底底的蹂躏。没看到自己这边只出动了一百人吗?另外两百人,在后面被吕展指挥着搬马车上的陶罐呢,那种东西他们是尝试过的,自然知道有那个杀器加持,对面三千匈奴铁骑不过土鸡瓦狗而已。

    好在吕晨还没吃完烤馍馍,所以来到敌阵一百步外就勒住了小罗,没有进入敌人的弓箭射程。他把画戟插在地上,慢悠悠吃着馍馍,等曹性带着一百破虏军乱糟糟地赶来。自己这边的阵型确实很乱,如果高顺在的话,会把曹性活活骂到跪地求饶,但吕晨不怎么在乎,因为,对面匈奴人的阵型更加糟糕。

    一群放羊的,射术不错,马术厉害,体魄也霸道,但匈奴人的组织能力真的让人不敢恭维,来了好半天,连一个基本的锥形阵都没有摆好,还有一些小头领在抽鞭子、吐口水努力结阵。

    但这并不妨碍大家开打,这是三国时代的一个特色,在组织能力相对薄弱的时代,大家都是先骂阵再斗将,等这两项保留曲目演完,阵型也就结得差不多了,可以真枪实弹开打了。于是乎,斗将成为一种争夺士气的重要方式,一旦某方大将被杀,那该将领手下的士兵必然混乱,大军阵型就会崩坏。毕竟,这个时代大多是私兵,这也是斗将往往影响一场战斗胜负的原因。

    一百骑兵在结雁回阵,需要时间,所以,还是先骂阵吧!

    骂阵这种粗活,吕晨是不用上场的,曹性喜欢干这个活儿,以前,这货总是最积极的一个,反倒不喜欢斗将,因为他除了射术不错外,武力值其实很渣渣。但是,这一次,曹性骂了几嗓子就回来了,一脸憋屈,他说:“大多数匈奴人听不懂老子骂的话!”

    显然,对面的匈奴人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,所以,双方很有默契地跳过了骂阵的环节,直接进入斗将环节。

    对面出来一个骑小矮马的罗圈腿毛脸大汉,身上裹着油腻腻的皮袍子,手持一根巨大的狼牙棒,看上去是个粗人,却偏偏操着一口流利汉话:“兀那厮报上名来,铁弗部刘猛棒下不杀无名之辈!”

    他叫刘猛?

    吕晨恍然大悟,看来刘去卑还没有彻底蔑视自己,到底是把自己的长子派来了。当然,刘猛并非刘去卑亲生的,所以继承人的身份才落到次子诰升爱身上。

    “驾!”

    吕晨没有回答,只一提缰绳,拔出插在地上的方天画戟,就冲了出去。玄龙逐云兽马力非凡,百公里加速时间至少在十秒以内,顷刻间就冲到了刘猛面前三丈内。刘猛吓了一跳,显然没想到对方的坐骑如此精锐,可怜他还没有起速。但他自负一身武艺,也不怂,挥动狼牙棒嗷的一声就拍马扑了上去,然后,他脸上就多了一个馍馍。

    只三秒不到的时间,主将被生擒了,匈奴人表示这很尴尬。

    却说,吕晨见刘猛杀来,随手将剩下的半个馍馍丢出去,刘猛一失神,就觉得身子一轻,他已经被吕晨夹在了腋下,狼牙棒也不知哪儿去了。刘猛觉得羞辱,所以也挣扎过,但怎么也挣扎不脱,这家伙力气大得跟牦牛一样,他只能捂脸。而他的小母马正示好地嗅着吕晨战马的屁股,然后就被玄龙逐云兽一尥蹶子踢开。

    吕晨打马回阵,刘猛将会被绑起来,送去跟他弟弟诰升爱探讨人生。

    匈奴人的锥形阵到底没有能结起来,主将被擒后,军心大乱,反倒比刚才更加混乱了几分,好在副将还算有几分本事,没有导致军队不战而溃。

    吕晨又提马过来,道:“我要打十个!”

    这很作死。

    吕布都不敢说要打十个,哪怕十个武艺平平的将领,都能把吕布活活戳死,武艺再高也挡不住四面八方的进攻。但吕晨就这么干了,他手底下的士兵在叫好,久经战阵的曹性,在旁边认真地用牛筋绳在刘猛身上打蝴蝶结。

    吕晨缓缓靠近匈奴军阵,看样子不像是说笑的。

    经过懂汉语的将领翻译后,匈奴勇士们怒不可遏,他们虽然组织性差点,但胜在热血澎湃,或者说狂躁易怒。于是乎,四名勇士冲了出来,吕晨没有逃,他们就杀向了吕晨,接着又是六个骑士杀上来。匈奴人也不笨,没有一次性涌出十个,而是先用四个拖住吕晨,再增兵企图一举将吕晨扼杀,他们相信猛虎也斗不过群狼。

    不过,吕晨并非猛虎,而是一辆配了重炮的装甲车。

    挨了三刀,吕晨眉头都没皱一下,虎虎生威。倒是后来被一个持枪的骑士戳了一枪,让他咧了咧嘴。而砍他的人已经残了,倒在雪地里哀嚎,持枪的骑士连人带马被画技月刃切成了光滑平整的两半。

    看上去很惨烈,但实际上,吕晨并没有受伤,匈奴人只以为见了鬼,他们眼珠子险些掉到了地上。原来,吕晨今天除了吕布同款骚包铠甲之外,还在里面穿了一件贴身锁子甲,完全就是紧身衣的造型,从头到脚包裹得严严实实,就连玄龙逐云兽的重要部位都裹着黑漆漆的锁子甲。

    锁子甲不重,却很靠谱,这是吕晨的水力冲压机配合新式冶铁工艺搞出来的东西——钨钢锁子甲,当然,这也得益于雁门东北山区的一处钨铁矿,以及还算靠谱的焦炭作坊。钨钢坚硬无比,又韧性十足,是做锁子甲的最好材料,锁子甲本身防御力极强,又足够轻巧,是轻骑兵的不二法宝。如今,不仅仅是吕晨,就连三百破虏军都完全装备了钨钢锁子甲,只是,他们的锁子甲不如吕晨的精细考究罢了。

    所以,身披双甲的吕晨顷刻砍杀四人,自己却不带一点伤。

    没办法,匈奴人的铁器比汉军武器弱太多了,锋利度完全不够,才会有许多人用重锤狼牙棒当武器,这种程度的铁器,砸比砍靠谱。

    值得一提的是,吕晨的画戟也已经换成了钨钢的,方天画戟自然已经还给吕布了,那玩意儿看起来拉风,实际威力已经比不上这杆钨钢画戟。所以,剩下六人中有三个的兵器断了,一个的马腿断了,剩下两个的手臂断了。

    战斗已经分出了胜负,吕晨打十个,赢了。

    虽然不是赢在武艺,而是赢在装备,但到底是赢了,而且是压倒性的胜利,威慑力非同小可。

    匈奴骑兵们乱了,副将再也弹压不住,依旧有人开始往后溜。

    鸣金收兵。

    溃军大多数时候都比敌军更凶猛,所以,大多数理智的统领都会在军心不稳的时候避战,哪怕对方人数不多,也不会冒险,因为,通常来说那会死得更惨。

    不远的城头传来了撤退的讯号,匈奴人退入了土城中,三千人马挤了小半个小时,才完全进城,有够尴尬的。

    吕晨没有追击,他不打算带自己仅有的三百人去拼命,这不划算。

    他又把曹性拍了出去,这货骑着马在城门跑了几趟,字字句句骂刘去卑缩头乌龟不敢出城应战,倒是把儿子派来送死。吕晨知道刘去卑就在城头上,他一定看到了刚才的战斗。

    果然,一脸沧桑的刘去卑眯着眼睛站在城头,面对曹性的骂声无动于衷。

    一个汉人文士打扮的中年人在他背后道:“右贤王,这是对方的激将法,切莫上当。我们只要守住美稷城,等呼厨泉投降禅位就行了。到时候,咱们与鲜卑人结成同盟,剑指雁门,右贤王手握匈奴十五万铁骑,何愁吕晨小儿不灭?即便他们抓了两位少头领,但这并不足以威胁志向高远的右贤王您,只要雁门陷落,他们必定安然归来。”

    刘去卑道:“我知道,我知道,项羽拿刘邦的父亲威胁刘邦,刘邦却说要分一杯羹的典故嘛。”

    文士笑道:“右贤王英明。”

    一个匈奴将领不满道:“他们不过三百人,怕什么?匈奴勇士是天上的雄鹰,草原上的苍狼!那黑脸汉人在下面辱骂右贤王,看我一箭将他射杀。”

    文士冷笑:“你会先被曹性钉在城墙上。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那个匈奴人的嘴里就多了一支箭,他被钉在了墙上,手里还拿着一张木弓。

    又几支箭飞来,被刘去卑身前的士兵用牛皮盾挡住了。

    仰射很费劲,曹性手臂酸了,嗓子也喊冒烟了,就转身回去了,还蹲在战马上侮辱性地扭了扭屁股。

    城墙上的匈奴人群情激奋。

    右贤王刘去卑依然冷静,问文士:“赵先生如何看刚才的战局?”

    文士道:“吕晨小儿有其父之勇,但也不足以以一当十,重要的是他身披宝甲,手持神兵,匈奴铁器柔软,自然难伤他。我仔细看了,吕晨身上内穿的柔软锁甲非同小可,而更让人吃惊的是,他的三百破虏军都穿着同样的锁甲,威力不可估量。我方刚才军心乱了,撤退是最英明的选择。”

    “城里的鲜卑使节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“在下和他们谈好了,只等呼厨泉禅位,便可歃血为盟,挥兵入雁门,他们取并州财货,我们夺燕赵故地。”

    “嗯,务必好好款待他们……”

    “这是自然!”

    两人相视一笑,刘去卑早已过了血气方刚的年纪,之前派出刘猛,不过是想称一下称吕晨的斤两,谁知吕晨表现出的战力远超他们想象,损失让他肉疼。既然对方是块硬骨头,刘去卑也拿得起放得下,当然不会再去跟吕晨纠缠,他已经准备调集士兵守城,不再和吕晨消耗,他最重要的战场在单于的王帐。呼厨泉一万五千骑兵,已经战损五千,用不了多久就会崩溃了。

    就在刘去卑要下城头的时候,却突然见到几百步外的吕晨和他的士兵们变成了步兵,所有的战马都赶回了营地关起来,而三百破虏军大部分都集结在了城下。

    他们要攻城?

    这一定是开玩笑的吧?

    刘去卑冷笑了一下,就皱起了眉头,似乎是真的,那帮家伙人手一个小木盾朝城门走来,步伐不快,却坚定。姓赵的文士也愣了神,显然不认为吕晨疯了,但也不认为自己眼花了。他们都知道,即便是用火药,也不一定能把城墙炸踏,火药虽猛烈,但也奈何不了两丈厚的夯土,除非对方能弄来几百斤火药。

    城下,吕晨的士兵们又近了些,纷纷从腰间取出一种古怪的锥形牛皮面具戴上,眼睛处都是绿色的玻璃罩,接着,他们又戴上了手套,装备很齐全,但也很古怪。

    远处营帐外,二十个大陶罐被点燃了,有鲜艳的绿色烟雾升腾而起,借着凛冽的西北风,朝城头的方向压了过来。

    刘去卑感到有点危险,带着文士和贴身护卫就下了城墙,他一边想着不知道吕晨会不会被墙上的箭射死,一边又好奇是什么让吕晨如此信心十足地徒步攻城。

    轰隆一声。

    大地呈波纹一样荡漾开来,飞沙走石,剧烈的震荡带来的声波,让人五脏六腑翻涌,刘去卑刚走出不远,就被狂躁的大爆炸震飞了。耳鸣眼花中,刘去卑惊悚回头,就见滚滚烟尘中,原本高耸的城墙已经被炸踏了一个巨大的缺口。(未完待续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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